案结事了!西区街道化解一起未成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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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调解机构是化解矛盾最便捷的方式之一。记者8月13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西区街道人民调解委会胡健仪调解工作室受市第二法院委派,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近日成功化解一起未成年医疗损害纠纷责任纠纷。

2020年8月26日,小李因睾丸剧烈疼痛到中山市某镇医院救治。据患者小李母亲潘某称,孩子到医院接诊没有及时手术探查,最终因左侧睾丸扭转时间过长不得不切除。患者和家属认为医院在接诊过程中不及时,主张存在贻误病情等过错,要求经济赔偿。

医患双方因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是否需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无法达成和解,患者母亲潘某向市第二法院起诉索赔。市第二法院委派西区街道人民调解委会胡健仪调解工作室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胡健仪向医患双方讲解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引导医患双方申请司法鉴定进一步明确医院是否存在及该如果承担责任。经过第一次现场协商调解,医患双方一致同意选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为鉴定机构,并约定在鉴定机构鉴定过程需要配合提交相关病例材料,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次组织调解。

近日,胡健仪调解工作室再次上门组织医患双方现场调解,邀请了第二法院主审法官参与现场调解。主审法官、调解员根据司法鉴定判结论指出医院存在的过错责任,建议患者家属再次提出合理的赔偿数额。

经胡健仪释法说理,协调双方的心理价位,医患双方最终在互谅互让、自愿的基础上调解协议。目前,院方已通过医疗责任险给予患者包括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鉴定费等一次性赔偿。至此,这起未成年医疗损害纠纷责任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西区胡健仪调解工作室是中山市人民调解的品牌工作室。近年来,该调解室主动连接中山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为西区街道多元化解方式提档升级;通过广东法院诉讼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调解,有效利用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下司法确认有机结合,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为当事人提供最优最快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曾淑花 
◆二审:岳才瑛 
◆三审: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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