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私自转租引发矛盾,神湾司法所 “公调对接”化干戈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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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调对接”机制对于分流调查处理非警务类民间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意义。记者8月7日获悉,神湾司法所近日联合宥南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厂房租赁合同纠纷,为促进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神湾某公司与厂房产权人李某长期有厂房租赁合同关系,今年5月份,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租金款项产生争议,李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了解,该公司在与李某签订合同后,与陈某签订转租合同,陈某又与7家小微型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该公司与李某的租赁合同将于近日到期,李某表示该公司私自转租厂房的行为其不知情也不同意,合同到期后会对厂房进行停水停电,届时必定会影响到小微型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给企业造成损失。

为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利益,神湾司法所及时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深入企业一线,召集各方经营者,从各方利益角度出发,并依法释明合同的相对性、合同解除的后果等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调解员的悉心调解,李某与该公司均同意将租赁合同纠纷诉诸法院,以平和的方式解决当前的矛盾纠纷。同时,产权人李某同意与7家小微型企业就厂房租赁关系进行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当前“租上租”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记者从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已逐步建立和完善“公调对接”“交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医调对接”“援调对接”“婚调对接”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1+X”调解方式,实现矛盾不上交。2019年以来,中山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12543宗,调解成功12306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11%,履行协议12089宗,案件履行率达98.24%。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袁欣茵 陈娟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汪佳 
◆二审:朱晖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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