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拼、改、装”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一部署,横栏镇、东凤镇等镇街已率先行动,从销售和维修环节进行严查,包括查处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违法违规拼装改装、篡改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非法拆解、改装、维修充电器和锂离子电池,及时处置有关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及有关消费纠纷。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指导其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及其它标识,落实销售告知程序,降低消费纠纷风险。同时建立信用惩戒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查获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违法经营等案例,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实施后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及惩处结果,提高执法的震慑和惩戒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自2019年4月15日起,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民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可通过查看车身是否有CCC标志,随车是否有CCC证书,对照车辆与合格证标示的信息是否一致,查看车辆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来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
如发现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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