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感谢太保!当初我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投保的,没想到才短短1个月,鱼塘就在暴雨中损失惨重,还好有保险,现在心里也没那么慌了!”近日,水产养殖户刘先生从太保财险中山中支负责人手中接过赔款支票感叹着说。
6月21日,记者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自实施2021-2023年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后,近日全市政策性淡水水产品养殖保险首单理赔已经完成,为坦洲镇水产养殖户刘先生赔付金额1.61万元。
据悉,今年5月31日,受强雷雨云团影响,坦洲镇部门农户遭遇水浸灾害,其中养殖户刘先生的鱼塘受暴雨影响,鱼塘内积水无法及时排出,鱼塘水位一直上升,导致9.2亩鱼塘出现漫塘现象。接到报案后,太保财险中山中支快速派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勘定损,最终确定赔付金额1.61万元。
近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邓金敏,中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冯至,太保财险中山中支党委书记、总经理冯冠华等一行到坦洲镇裕洲村慰问受灾水产养殖户刘先生,并将赔付赔款支票送到刘先生手中。
今年4月1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连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中山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险种实施目录(2021-2022年)》。
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原有保险基础上,根据中山市水产养殖、花木种植两大地方特色产业,今年的农业保险新增了水产养殖、花木种植等天气指数险种,进一步推进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
其中,淡水水产品养殖保险,保险费的70%由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养殖户仅需自付30%。保险责任包括由于暴雨、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地震、泥石流、河堤溃堤等原因造成水产品养殖鱼塘增氧机、水泵不工作发生缺氧;或直接造成鱼塘漫堤、溃堤,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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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陈雪琴 通讯员 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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