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查处10宗“二房东”加价收取水电费案件,责令退款22万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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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专项行动,开展规范“二房东”转供电、供水收费工作,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0宗高于政府定价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费的违法案件,已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的价款22万元,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供电、供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电力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将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个别“二房东”为谋取利益,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加收电费水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曾淑花 
◆二审:张鹏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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