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更加靓!全国普查显示中山十年间污染物指标大幅下降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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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与第一次普查相比,中山十年间多项污染物指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中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持续向好。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2007年,经过10年的发展,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本次普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并历时3年。

据通报,普查结果表明,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2017年中山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88.89%、64.31%、92.12%、81.59%。

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余剑华介绍,取得这么好的成效,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山市正在大力推进产业优化与转型升级工作,通过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重污染行业定点聚集等手段,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以及污染物治理能力持续提高;二是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生态环境宣教工作的落实,中山市企业和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三是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排污行为得到较好的规范。

此外,生活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2007年到2017年,随着城镇人口规模和居住密度的增加,全市城镇居民用水、生活污水产排量持续增加,用水量增长了60.77%,生活污水产排放量增长47.81%。但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却明显下降。普查结果显示:城镇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一污普”下降56.45%,氨氮下降90.53%,总氮下降61.69%,总磷下降83.47%。余剑华表示,经分析,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污水收集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污染控制初见成效。10年间,中山市从原来的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增至2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高了4.62倍,污水实际处理量提高了4.71倍。

调查还显示,中山市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有较大幅度降低。和2007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去除率由2007年42.93%提高到2017年的83.90%,总氮、总磷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比“一污普”均大幅降低。整体来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大,农业源主要水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与“一污普”相比均有较大幅度降低。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蓝文达
◆图/中山日报资料图库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张鹏
◆三审: 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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