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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清明节期间中山“烤乳猪”、烧腊制品等传统清明应节食品安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4个镇街对全市各大酒楼经营的冻乳猪、清明“烤乳猪”、烧腊制品等开展专项检查。
截至4月6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66家次,抽检餐饮环节清明应节食品43批次。
经检查,中山“烤乳猪”、烧腊制品等传统清明应节食品进货渠道正规、制作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成品卫生安全,暂未发现不合格食品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制售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建议其销售烧猪时发放温馨提示,提醒市民祭祖完毕一定要将“烤乳猪”等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以免熟肉制品被细菌污染而引发食物中毒。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编辑:唐益
◆二审:曾淑花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