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和五桂山街道稳企安商组合拳的有关精神,为做好五桂山街道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2020年1月31日前在五桂山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以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担保、抵押、典当等中介服务业,歌舞娱乐、卡拉OK、网吧等娱乐服务业除外)。
(二)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因业务发展有明确融资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向中山市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取得人民币贷款支持的企业(以贷款发放到账日为准)。
(三)已经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满6个月(实际贷款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取得贷款月份计算),并已偿还上述贷款利息的企业。
二、贴息标准
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50%进行财政贴息,从企业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之日起计算,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家企业享受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三、申报原则
(一)五桂山街道安排500万元用于财政贴息,并以此额度为财政贴息总额度。
(二)按照优先满足辖区的原则,对通过五桂山辖区内的银行办理贷款而申请贴息的企业,优先安排贴息。
(三)如企业通过辖区内银行办理贷款而申请贴息的总额度超过500万元,则按照各企业申请贴息额度占所有企业申请贴息的总额度的比例安排贴息。
(四)如满足通过辖区银行办理贷款而申请贴息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上述比例安排贴息。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五桂山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并在2021年4月15日前向五桂山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如下:
1. 五桂山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 贷款合同复印件
5. 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
6. 企业付息凭证复印件及汇总清单
如为代理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
(二)审核和公示
五桂山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财政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后,提交五桂山街道党工委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在五桂山政务网公示7天。
(三)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经核定的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企业对公账户。
联系人:
廖小姐,88203981,欧先生,88203180
扫码下载五桂山街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魏礼军
◆素材来源:五桂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