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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一年一度的年报信息报送工作正在进行。据悉,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需登录“粤商通”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年报信息报送。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五十九条,商事主体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将被处以罚款。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要避免被罚款,请尽快完成年报工作,通过“登录系统、阅读‘填写须知’、填写年报信息和上传年报”等4步即可完成。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东)首页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如果年度报告有显示信息,表示提交成功。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图+/记者 徐世球
◆编辑: 周振捷
◆二审: 张鹏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