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沙溪警方千里奔波,从湖北将潜逃23年的命案逃犯曹某押解回沙溪公安分局。
1997年3月12日晚,沙溪镇正在修建的隆兴南路大同路段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案,沙溪市民李某某骑自行车路过该处时,被事先潜伏于路旁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被刺伤后当场身亡,案发后,两名嫌疑人畏罪潜逃。
经公安机关多方工作,其中一名嫌疑人张某(男,湖北省随州市人)于1997年4月3日被抓获归案,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因犯抢劫罪,于1997年8月14日被判处死刑;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曹某(男,湖北省随州市人)始终未归案伏法,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23年来,沙溪公安分局的办案人员虽然换了几拨,但是一直惦记着此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曹某,从未放弃对曹某的抓捕。
7月16日,沙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通报:在1997年3月12日沙溪镇李某某被抢劫案中的嫌疑人曹某(45岁, 沙溪公安网上追逃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得此消息后,刑侦大队立刻派出3名民警前往湖北宜昌市核实该案,确认无误后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押解回中山。经审讯,曹某如实供述了其于1997年3月12日晚,伙同一名老乡将一名路过的男子杀害的犯罪事实,
站在刑警面前的这个半秃头的“普通农民”对刑警们说,他一直很后悔当年的冲动,这一冲动将他的整个人生都毁掉了。当年在知道闯下大祸后,立即潜逃,隐姓埋名开始了流亡生活。
曹某自述在潜逃期间,这么多年来,每晚都睡不安稳,头发几乎脱光,长期在湖北、云南、贵州三省流窜,在远离城市的电站,工地打工,从未回过老家。潜逃以来,从来不敢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也不敢与公安接触,避免真实身份被发现。冒用其一个老乡的身份在湖北省宜昌市生活,目前已结婚,并育有一女。而在今年的疫情期间,曹某一直呆在宜昌家中,哪也不敢去。直至7月15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也后悔年轻时所犯下的错,所以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曹某称“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一定不会选择动手!”但世间却没有后悔药卖,因一时冲动酿成的苦果只有曹某心知。目前,曹某已被沙溪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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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曾海波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张鹏
◆三审: 魏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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