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得去、稳得住、有收入!这些“特殊”渔民也能出海捕鱼
栏目:法润中山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江志涛 发布:2023-08-16

8月16日是开渔日。中山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如果不能出海作业,将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但若让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出海,会不会就此“失联”?广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中山市司法局响应会议要求,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帮助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难题。

社区矫正对象阳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目前正在中山民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阳某与朋友共同租赁了船只外出作业,入矫后向司法所提出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查验阳某出海作业报备情况。通讯员 供图

为核实阳某申请经常性跨市情况,了解其工作性质和作业流程,市司法局延伸管教民警联合民众司法所、社矫社工组成工作小组实地走访,查验阳某租船合同和出海作业报备情况,核实其租用的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渔业船舶证书等相关证件是否有效。经实地走访查看,阳某申请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情形,予以审批。

“申请获批了,但是出海捕鱼作业期间,经常会出现网络信号差,甚至没有信号的情况,如何保证社区矫正对象不会因此‘失联’?为此,我们除了做好电话督促,还开展多部门协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前须向镇街司法所报备行程和出港、进港报告信息,完成打卡签到或通过报告个人定位,上报外出放钓捕鱼作业情况和租用船舶性能后,方可外出作业。

下一步,中山将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难点,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多方力量,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在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指导力度,依法保障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权益,体现司法“温度”,确保“管得住、矫得好”。


编辑 黄靖怡  二审 隋胜伟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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