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支持起诉”,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助她成功维权
栏目:法润中山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陈娟 发布:2023-04-02

“谢谢贵处对我妈妈不幸婚姻得到解除,重新过上幸福生活。”4月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市法援处和法援律师收到一面锦旗及受援人女儿亲笔书写的感谢信。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协作支持起诉的一宗离婚案件,近日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调解结案。


△受援人家属送来感谢信和锦旗。通讯员 供图

据了解,该案的受援人是一名残障人士,2014年因被丈夫家暴导致伤残加重。后续数年间,受援人父母发现受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持续恶化,身上长期有多处瘀伤,存在营养不良,且患上严重褥疮,生活无法自理,也不能正常交流。受援人父母认为上述情况是男方长期怠于履行扶养、照料妻子的义务且存在虐待行为所致。

2022年10月,受援人父母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的条件,立即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模式,安排承办律师曹和平会同检察官共同商讨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

法律援助律师指导受援人父亲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受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后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受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亲为监护人。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曹和平协助受援人起诉男方离婚。通过查阅卷宗梳理案情,积极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经过辨法析理、情法并用的不懈疏导、调解,男方从刚开始叫嚣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就要采取暴力行动,到最后心平气和地表示同意离婚,也同意女儿由外祖父直接抚养(女儿自出生后主要跟随外祖父母生活),并主动提出从自己不多的月收入中挪出1000元作为女儿每月的抚养费。双方就此顺利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市法援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残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被侵害的离婚案件。本案的法律关系较复杂,历经民事特别程序、民事一审,期间还曾进行司法鉴定、听证会等,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法院调解”,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和未成年女儿的合法权益。“案件的处理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多年的矛盾纠纷,是法检司深化司法协作,聚焦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市法援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法援处将继续履行好相关职责,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编辑 黄靖怡  二审 黄凡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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