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河套深圳园区:四大领域产业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栏目:深中联动 来源:读特客户端 深圳特区报记者 华智超 文/图 发布:2024-04-12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企通”在线访谈获悉,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深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访谈中详细解读了政策细节。此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为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的区域。享受优惠的企业须满足主营业务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据了解,该优惠目录紧扣科技创新主题,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科学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营等4大领域、12项核心技术、33项具体内容。比如,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着重关注网络与通信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国家重点发展方向;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则聚焦新型生物医用医疗材料、新能源材料等国民经济关键领域的新材料研发;生命科学与技术领域关注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物及疫苗等前沿技术;科学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营则强调科研机构、标准化组织等的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对总机构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编辑  沙玉兰  审核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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