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参加辅助性就业每天补贴不低于20元!这个办法下月起实施
栏目:中山民政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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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下午,中山市残联召开新修订《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议,确保镇街、社区精准贯彻落实新保障办法。《办法》中支持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若干措施受到广大残疾人家庭关注和点赞。

强化靶向救助,兜底保障更精准

《办法》共分九章七十条。修订后的《办法》,还根据上级政策和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原则制定了13个实施细则进行确定。与之前相比,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受惠对象,帮扶更到位;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指引更明确;进一步强化靶向救助,兜底保障更精准;进一步提升政策适应性,有效解决实施过程不可预见的问题;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据悉,该《办法》已于2022年2月8日印发,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为保障各街镇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障办法,市残联机关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在解读会上分别对13个实施细则详细讲解。市残联要求各镇街残联对《办法》进行系统学习,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方法时,精准向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残疾人参与辅助性就业可获补贴

劳动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办法》中关于劳动就业的细则备受残疾人家庭关注。

《办法》指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对成功介绍残疾人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组织、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每成功推荐1名残疾人就业的享受300元补贴(1年内每名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办法》鼓励,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50%补贴。对视力残疾人依法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或以下的盲人保健按摩所,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税费减免优惠;供水企业对每户每月减免8立方米水费。

《办法》还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镇街每年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社区康园中心服务的正常运作,开展星级标准化服务。在社区康园中心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给予不低于20元/人·天的就业补贴。对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80小时,且月收入(辅助性就业机构发放的总收入)低于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给予300元/人·月补贴。

今年将全市推广“共享车间”

来自石岐街道残疾人家属梅姨说,本次新修订的《办法》比以往更加精准,残疾家庭的获得感更足。目前,她最满意的就是政府针对智力残疾及精神疾病患者设立“共享车间”。梅姨激动地说“我们智力残疾人家属最关心的就是他们能不能进入社会,能不能就业,这个就业项目让我们看到了希望,非常感谢政府!”

据悉,“共享车间”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及精神残疾患者提供特定的工作场所,并引入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在残疾人就业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通过农疗法、工疗法、娱疗法等,在和谐氛围内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基本技能培训以及心理康复工作,并联系企业与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签约,庇护性帮助残疾人学习生活自理能力,回归日常生活,从而立足于社会。“‘共享车间’实行一年合同制,每年对车间内的残疾人进行增减,让更多人残疾人有机会进入车间,最终帮助残疾人推向社会就业,让残疾人困难家庭得到解脱。”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徐钧钻 实习生 钟宛颖 通讯员 黄枝开
◆图/通讯员 提供
◆编辑:蓝运良
◆二审:朱晖
◆三审:林志强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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