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市城管和执法局发布一批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典型案例
栏目:城管执法 来源:中山城管微信公众号 发布:2025-11-19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市镇两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坚持法治引领,强化监管执法,市城管和执法局发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切实增强企业与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规范处置观念,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垃圾治理新格局。

 

 

案例一: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根据相关线索,3辆重型自卸货车(粤N2XXXX、粤BHXXXX、粤T5XXXX)正在东凤镇某路段运输建筑垃圾。经东凤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询问,上述自卸货车运载的建筑垃圾来源于安乐工业路附近的某厂房拆除工程,计划运往小榄镇某地进行处置。执法人员追溯源头,对建筑垃圾排放端开展调查,查实涉事的拆除工程由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在处置建筑垃圾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许可,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东凤镇政府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法规依据】

 

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二、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情形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

 

东凤镇政府依法对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案例二:龙岩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根据相关线索,某物流有限公司的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闽FC2XXX)涉嫌非法从深圳市运输建筑渣土至我市处置,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上述涉事车辆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车辆所属企业为龙岩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民众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法规依据】

 

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二、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情形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

 

民众街道办事处依法对龙岩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75万元。

 

 

案件三:中山市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受纳场案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小榄镇政府执法人员对永新路宏昌物流园旁某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中山市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场所内堆放建筑垃圾约2000立方米,并停放了筛沙机、铲车等相关设备用于处置建筑垃圾。经现场调查取证,中山市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未经核准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受纳场处置建筑垃圾。小榄镇政府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法规依据】

 

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废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二、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有擅自设立废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情形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

 

小榄镇政府依法对中山市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案件四:中山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小榄镇政府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中山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堆放在中山市小榄镇朝阳路某路段两旁,堆放面积约200立方米。经调查,中山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属于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小榄镇政府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法规依据】

 

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二、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

 

小榄镇政府依法对中山市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

 

长按查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全文

 

请广大企业与个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规定

牢固树立依法处置意识

共同维护干净、整洁

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编辑 黄靖怡  二审 张房耿  三审 陈浩勤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