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控制,有序投放!中山共享自行车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栏目:中山交通 来源: 发布:2022-07-20
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7月2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局草拟的《中山市关于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处于现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针对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市民,可以在8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信函提出建议。

据悉,征求意见稿修订、增补的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共享自行车投放市场的方式为政府招投标方式,明确共享自行车实行运营配额总量控制的模式,还提出规范车辆停放、保障服务等规范性要求。


▲中山市共享自行车管理新规正在征求意见。(中山日报资料图)

控量:实行运营配额总量控制

为避免出现共享自行车无序投放、过度投放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共享自行车投放市场的方式,由企业自主投放调整为政府招投标。

根据要求,中山市共享自行车实行运营配额总量控制、招投标管理方式。具体为:

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山市共享自行车发展定位和市民交通出行需求,综合城市设施承载力和出行特征需求,实行车辆投放总量控制,保证投放有序。

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定期对全市共享自行车总量规模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

石岐街道、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五桂山街道的运营配额投放计划及招投标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

其余各镇街的运营配额投放计划由所在镇街政府制定并报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由所在镇街政府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共享自行车实行运营配额总量控制的模式。(中山日报资料图)

配套:设置车辆停放区

在配套设施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与规划,制定适合中山市特点的共享自行车停放点的指导意见。

结合新区、新城建设,对于新建、改建道路,开展非机动车道规划,规范共享自行车停车点设置

积极推进慢行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

推进非机动车道、机非隔离设施等慢性系统建设,构建兼备舒适性和通达性的非机动车网络体系,为市民提供安全骑行环境。

“今年3月公共自行车暂停运营服务,为充分利用公共自行车原设施,所以增加了共享自行车停放‘可充分利用原有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设置停放区域’的内容。”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按照“有效衔接、集中停放”原则——

设置车辆停放区,划定车辆禁止停放区域;

重点推进枢纽站点、大型商业与办公区、公园、医院、居住区等公共场所停放点设置和设施建设,规范共享自行车停放;

可充分利用原有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设置停放区域。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规范车辆停放、保障服务等规范性要求。(中山日报资料图)

监管:建立第三方监管平台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者应当将车辆动态总量、车辆停放位置信息、订单数据、车辆轨迹、运维人员数据、使用人数量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管理需要的信息实时、完整、准确地传输至市交通运输部门的第三方监管平台。

同时,针对车辆规范停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经营者停放共享自行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水库、河道、湿地、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等禁止停放区域。

保障服务方面,也有要求——

实行实名制注册;

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

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公布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等内容。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何淼
◆编辑:蓝运良 
◆二审:魏静文 
◆三审: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