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谱写中山乡村振兴华彩乐章
栏目:乡村振兴 来源: 吴溦 刘红辉 发布:2023-02-02

编者按:近日,由中山市慧农乡村振兴研究院报送的《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谱写中山乡村振兴华彩乐章》荣获2022年广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主题征文活动优秀奖,现发布全文,以飨读者。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中国作为农业大国,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成效关系到国家发展与农民的幸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入到了新的阶段,乡村治理能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进一步完善中山市的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高乡村治理效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凸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的思想为指引,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下中山乡村治理格局的新变化,探求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创新路径,对实现中山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思想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就做好“三农”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引新时代农村现代化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1、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党的“三农”工作下实功、见实效,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追溯历史,“农、天下之本,勿莫大焉”“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只有站在历史的角度去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三农”、更好地理解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
立足现实,“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能够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因为我们解决好了“三农”这个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绝对贫困的问题。目前,我国已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实施乡村振兴,牢牢抓住、紧紧抓好“三农”工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基。
放眼世界,目前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影响世界稳定的新变量,各种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们应对世界大变局的重要战略举措,为了释放出农村地区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扩大内需,做好“三农”工作是抓好农业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的重要抓手。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
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对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历史性课题的科学回答。如何继续保持和发挥我们的独特政治优势和社会优势,坚持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从习近平总书记在“三农”中的重要论述中总结得出:一是要按照规律办事。在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可借鉴的经验,需要探索适合国情的乡村振兴道路。二是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三是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既要不断激发内生动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续写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

3、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高“三农”工作实效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走乡村善治之路。随着时代的变化,乡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对乡村治理也是一次大考,虽然各地经受住了考验,但仍出现了错综复杂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势必会影响乡村的和谐稳定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产生影响,也会阻碍“三农”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化解这些问题和矛盾对我国乡村治理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中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二、鉴往知来: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治理实践经验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山市在乡村治理上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最核心的部分可简要概括为三个经验,即一个指导思想、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要求。随着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的向前推进,乡村治理的环境和具体任务在变,中山市在乡村治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不仅不能丢,而且要更加坚实、持续巩固,以指导新时代乡村治理更加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始终不偏方向、不离主题、不退颜色、不改初心。

1、一个指导思想:习近平“三农”思想
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改进乡村治理,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从习近平“三农”思想中联系的观点出发,中山市将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与国家现代化发展全局联系起来,坚持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协同发展,把“三农”工作与国家现代化建设同步推动。从发展的观点出发,中山抢抓深中通道建设的历史性发展机遇,立足大格局、大视野强化统筹谋划和推动,加快乡村与周边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引领、乡村作支撑推动中山未来发展。
中山市的乡村治理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紧抓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乡村治理的三个“关键”:一是通过多途径着力构建农民持续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强科技创新,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三是引进和培养“乡村精英”群体,为乡村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2、一个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一线总指挥”。中山市在推进乡村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各镇街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方式等有效提高了乡村治理。
一是创新党领导乡村治理方式,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实现村(社区)书记、主任、经联社社长100%“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100%“交叉任职”。二是不断提升“头雁”能力素质,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五年制培训,常态化举办“书记学堂”。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中山市基层组织建设初见成效。2021年,村级党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1385次,审议事项4625件。

3、一个中心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已经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各地要解决好落地问题,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乡村治理同样要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乡村治理方式不能简单照搬城镇规划,一个模子套到底。
中山市乡村治理秉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中心要求,科学把握各镇街的差异性,精准失策,不断探索适合各地的治理方式。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不设县区的地级市,中山市在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方面,充分发挥“市—镇—村”扁平化管理优势,相关工作一竿子插到底。例如,中山市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申报工作,部分村居已成功创建成国家级、省级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截止2021年底,全市各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651宗,调解成功率98.95%。 

三、擘画蓝图:探索“1+4”乡村治理的“中山路径” 

中山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腹地,近年来,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主攻方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探索以党建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深度融合的乡村治理“1+4”模式,构建协同共治的格局,走出具有现代化乡村治理特色的“中山路径”。
(一)党建是“牛鼻子”,决定乡村治理的方向。从贯彻落实的角度出发,治理有效的关键在于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在实施乡村治理中的合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强化党建引领,中山可探索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继续发挥“市—镇—村”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扁平化管理优势。一是构建“1+3”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创建一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和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乡村模范堡垒村(社区)党组织。二是全面推行“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人”三级党建网格,不断提升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实行百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储备计划。三是可加强对“三个一肩挑”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监督管理,推动村(社区)各类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

(二)自治是核心,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要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建设,在规范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加大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力度,真正实现村民当家做主。首先,村民自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和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在民主决策上,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加强和改进村民自治工作,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民主监督上,建立完善的村级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尤其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支出管理;在民主管理上,针对乡村实际问题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促进党群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多元发展,发挥宗族组织和乡贤组织的作用,使乡村本土组织创新性转化,成为有效维护乡村秩序,促进乡村发展的现代公民社会组织。

(三)法治是保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力度。法治是乡村有效治理的保证,乡村治理体系是否平稳运行,取决于乡村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山市要继续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以满足乡村治理的需求。一是加大乡村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进乡村”的法治宣传活动,定时定点开办“法律讲堂”,有效提高乡民法律意识。二是完善立法,运用法律保护乡民切身利益。乡村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的制定既要尊重民情,又要确保责任界定明晰,体现对乡民利益的保护、权力的保障。三是改善乡村执法司法的状况,树立良好的法律形象。

(四)德治是引领,提升乡村德治水平。道德具有内在约束力,以德治为引领能够促进乡村的和谐稳定。一是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带动作用,开展“道德模范” “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见贤思齐,树立向上向好的道德风尚。二是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风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的作用。三是持续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将乡风民俗、环境卫生、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制度规范。通过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打造文明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乡村氛围。

(五)智治是支撑,点燃乡村治理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要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乡村治理的开放性、多元性和复杂性凸显,有效发挥信息化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积极作用的任务更加紧迫。如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乡村智治为突破口,实现数字驱动、数字赋能、数字惠民,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持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乡村既是一个复杂多元、发展变化而又相对稳定的社会空间,又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多层面结合的制度体系和实践过程。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多元综合治理。在未来乡村建设中,中山市将以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思想引领,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持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乡村治理具有特色的“中山路径”,谱写中山乡村振兴华彩乐章!

编辑:孙嘉琳  二审:张房耿  三审:徐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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