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粤府函〔2024〕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水平,我支队牵头起草了《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现将《实施细则》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众参与方式
(一)电话:(0760)23880073;联系人:柏仑。
(二)信函:广东省中山市永安一路10号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606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三)电子邮箱:6981748@qq.com。
附件:1.《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扫码查看附件↓
编辑 唐莉伊 二审 唐益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