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沙溪镇一家服饰公司因违规占用消防疏散通道,被沙溪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该公司位于云汉村星云路,其生产场所南面的安全出口被发现堆放有大量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中,对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细致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对涉事服饰公司进行检查时,监督人员发现楼梯间和安全出口被随意堆放的杂物阻塞,这不仅妨碍了人员的快速疏散,也为火灾时的逃生和灭火救援设置了障碍,增加了火灾发生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部门的提醒,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不容忽视,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是保障人员安全的关键。因此,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应定期检查并清除可能阻碍疏散的障碍物,确保所有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编辑 卢兴江 二审 张房耿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