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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
任命林惠强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黄金棠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尹健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山市十六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蔡毅刚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吴建利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永军为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其中山市十六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余力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娇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杜俊强的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邹小龙的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