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会议上,人大代表们纷纷围绕城市发展、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市人大代表、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梁友明领衔联合10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放开中山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上路通行的议案》。

梁友明表示,今年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即将实施,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目前已高达197.56万辆。然而,电动自行车在速度、续航里程等方面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中长途出行需求。同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现象普遍存在,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梁友明提到,电动轻型摩托车时速25—50公里,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随着经济大环境、用车成本、消费观念等日益转变,快递小哥、外卖员等新兴行业对电动轻型摩托车的需求日益增加,其放开上路也将为中山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产力。从安全角度来看,目前电动自行车为了满足速度和里程要求,普遍存在改装或加装现象,这给交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而开放电动轻型摩托车上路,并将其纳入机动车管理,需要驾驶资质和购买交强险,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管理,从而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
围绕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的出行需求、电动车自行车数量暴增等难题,梁友明领衔提出了多方面建议:
一是批准“电动轻型摩托车”符合生产资质的企业投资进驻中山。
二是对“电动轻型摩托车”实行严格实名制登记,交管部门实行“上牌”登记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一人只享有一个指标(车辆允许在报废后重新购置)。
三是驾驶人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具备驾驶“电动轻型摩托车”驾驶资格,交管部门提供F型驾驶资格考试培训及发证服务。
四是“电动轻型摩托车”必须在销售时同时强制性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五是充分运用中山的立法权,吸收广东省允许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上路的城市(广州、深圳、珠海)的可借鉴方法,结合中山市的路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关于“电动轻型摩托车”销售环节和路面交通环节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规定,并深化、完善原来的有关实施细则。
六是生产企业可以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电轻摩产品,不断提升“电动轻型摩托车”的设计和制造技术,让“电动轻型摩托车”具有更加环保、节能、安全的特点,能够满足现代城市交通的需求。
七是销售企业不断拓展销售渠道,让电轻摩走进更多家庭。
八是维修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电轻摩用户提供维修保障。
九是“电动轻型摩托车”的充电装置与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装置通用。
编辑 谭华健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