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华兴银行中山分行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合作的声明
栏目:企业 来源: 发布:2024-11-25

近期我行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协助办理我行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利用客户资金周转紧张、迫切获取贷款的心理向客户索取高额手续费。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非法中介和个人以本行名义对外宣传行贷款业务,谋取非法利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广东华兴银行中山分行郑重声明:

一、我行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合作

广东华兴银行中山分行及下辖机构从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合作,我行线上线下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均由各经办支行、网点自行营销办理,如您有贷款资金需求,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或营业网点咨询办理,我行将为您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我行不收取任何与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办理相关的费用

在我行办理的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除合同约定利息外,无要求支付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如有第三方冒充我行名义通过微信、互联网站、各类非官方APP、电话、短信等渠道实施虚假宣传、提供信贷咨询及业务办理,从中收取中介费等不法行为,我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我行承诺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办理贷款业务

我行受理个人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中坚持“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如您发现我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发现任何有关贷款的虚假宣传、索要业务办理费等问题线索,请及时与我行联系监督电话:0760-88520020,我行坚决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请广大客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银行网点、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广东华兴银行中山分行

2024年11月25日

【素材来源】广东华兴银行中山分行


编辑  冯淋   二审  王远扬   三审  赖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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