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55.8万元的房子20万元卖中介!中山博凯社区帮精神障碍患者挽回35万元损失
栏目:南区 来源:中山+ 记者 王伟 发布: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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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火炬高新区博凯社区收到一面从湖北寄来的锦旗,上写“保护弱势权益,构建和谐社区”。原来,该社区一位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老年业主把市场价55.8万元的房产以20万元低价卖给房产中介。发现这一情况后,博凯社区积极协助业主将买房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交易无效,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351386元。

博凯社区收到的严先生寄来的锦旗。记者 王伟 摄

事件:55.8万的房子20万卖了

2011年11月,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严女士在凯茵新城购买一处建筑面积约79平方米的房产,随后在此地居住。2022年4月8日,严女士与黄某某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其中《房屋买卖合同书》约定,严女士将这处房产以20万元卖给黄某某,《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出售涉案房屋价格却为55.8万元。2023年,严女士的哥哥严先生到严女士家里整理物品,意外发现妹妹的房产以20万元卖掉。意识到不对劲的他向博凯社区居委会反映。

接到反映后,博凯社区立即协助严先生了解情况,得知买主黄某某是凯茵新城某二手房中介从业者,对周边房屋市场价十分熟悉,却在严女士精神不稳定的情况下与其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显然有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属无效。于是严先生以严女士监护人的名义向法院提出主张,要求黄某某返还房屋,或支付房屋差价损失。

该案于2024年1月8日立案,7月8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审理认定,严女士长期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早在2023年11月28日已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主黄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严女士签订合同时为精神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交易虽然成立,但并没有实际生效,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现严先生为严女士监护人,拒绝追认案涉房地产的买卖合同,故双方签订案涉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庭审中认定涉案房屋已于购入后转卖,转卖价格为558000元。因双方买卖合同无效,故黄某某应将因涉案房屋所获利益即差价款退回,差价款为351386.42元,计算方式为:55.8万元-20万元-6613.58元(黄某某支付个人所得税)。

家属:中山人有大爱

对此结果,严先生表示十分感激。“博凯社区近10年来悉心照顾我的妹妹,还充当她的临时监护人,多次把她送往医院,真正展现了中山人的大爱,”严先生表示,此次事件中,社区帮忙收集证据、寻找律师,终于打赢了官司,“作为家属,我们感到非常温暖。我们本该亲自去中山送锦旗的,但是我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就找人制作了两幅锦旗,寄给博凯社区和律师。”

博凯社区党委委员、居委委员、妇联主席李婷接受采访时表示,严女士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独居老人,社区一直对她格外关注。“这次接到线索后,我们立即联系社区驻点律师陈一杏。为了证明严女士在房屋交易期间患有精神疾病,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社区积极协助联系公安和疾控部门开具病情证明。好在证据确凿,我们最终顺利帮严女士挽回了损失,感到十分欣慰。”

李婷表示,作为社区党员干部、妇联工作人员,她们的工作职责就是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看到居民群众脸上的笑容,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本案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市汇业(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杏提醒,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家属应该多关注患有精神疾病的群体,以免他们的财产被骗,“如果家中有精神疾病患者,我们建议家属先从法律上认定他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背着家人签订的任何合同都是无效的,可以避免风险。此外,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不义之财不要碰。”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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