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的消费维权宣传主题:
“共筑满意消费”
关于“3·15”
几个“时间”要了解:
“7天”
即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针对互联网购物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除购买部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外,可无条件要求退回商品。
“7天” “15天”
我国《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维权渠道和投诉热线
消费者协会
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和指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管理部门
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商家的违法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质量监督部门
可向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有关产品质量问题,质量监督部门会组织产品质量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针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投诉,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问题,以保障消费安全。
价格监管部门
若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等不公平价格行为,可以向价格监管部门投诉,维护公平交易权。
网络监管部门
对于网络购物、互联网服务等网络消费领域的投诉,消费者可以向网络监管部门反映问题,以维护网络消费权益。
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
食品药品投诉热线:12331
质量技术监督热线:12365
电信用户申诉热线:12300
物价举报投诉热线:1235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编辑 谟华健 二审 朱晖 三审 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