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部门协助中山居民继承澳门特区跨境遗产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江志涛 发布: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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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中山市桂山公证处公布一起涉外遗产公证个案。

“你们能否帮帮我们兄弟姐妹,母亲去世了,在澳门特区的存款怎样才能合法继承?”近日,家住中山市坦洲镇的吴家兄妹来到桂山公证处求助。最终,在公证员的帮助下,吴家兄妹顺利办妥了遗产继承事宜。

“这件事已经困扰我们大半年。”吴先生说,他的母亲祖籍广东中山,上世纪80年代末赴澳门定居,并取得澳门居民身份。吴母退休后回到中山,不久前离世。老人在澳门特区留下一笔存款,如今子女要在澳门特区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取出存款。

但是,吴家兄妹均在中山出生,并未迁居澳门特区,澳门特区方面也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吴家兄妹与其母亲的亲属关系。再者,澳门特区办理继承遗产适用的法律条文,与内地涉及的法律条文不同。因此,吴家兄妹往返中山、澳门特区多次,依然没办法如愿继承母亲的遗产。

“在公证处进村居宣传时,我们感觉公证处或许有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难题。”在几乎放弃的情况下,吴家兄妹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桂山公证处。

公证员在查看他们从澳门特区带回的办证资料,并了解澳门特区办理继承所需相关文件手续后,来到吴先生所在的村子,向村民了解吴母的情况。由于时隔多年,村里的年轻人都不了解吴母的过往,核查陷入僵局。

“吴母平时有没有提过,中山、澳门的老朋友之类?”经过公证员的提醒,吴先生回忆起母亲曾经提过一位“闺蜜”。辗转之下,公证员和吴家兄妹找到了一位80多岁的阿婆。

“你们说的是阿香(化名)吗?她原本是隔壁村的,嫁给我们村的阿洲(化名)后,为了维持生计,阿洲和阿香一起去了澳门打工,把子女留给村里家人照顾,这一去就是30多年,我们姐妹俩好久没见了!”关于吴母的过往,阿婆依然记忆犹新。

核实清楚亲属关系后,公证员为吴家兄妹办理了吴母的死亡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确定了吴家兄妹继承人的身份。

最终,吴先生一家拿着中山市桂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顺利办妥了继承母亲澳门遗产的手续。

这一纸公证书,联通了中山、澳门两地户籍亲属信息,让群众在澳门地区继承财产畅通无阻。

公证员这样说>>>

许多持外国护照或港澳特区居民身份证的老人,在外打拼了大半辈子,会选择回中山的子女处居住养老。如果在境外或港澳特区有财产又突然离世,境外资料的缺失,易导致财产难继承。

对于跨境遗产的继承问题,至少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根据相应国家或地区的继承实体法律,作出判断谁可以继承遗产。

继承人根据需要,可以向中国境内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婚姻状况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书公证手续。

涉及外国,可通过中国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尽速办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手续。


编辑 范展颢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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