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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一区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中,中山一区检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作为广东省唯一典型案例入选其中。
2014年至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对某家具厂等25个单位或个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某家具厂等25个单位或个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认的义务,市生态环境局向市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均裁定不予受理或不准予执行。
中山一区检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过程中,分析、总结出行政执法部门在环保行政处罚中存在的违法情形,从规范查处行为等方面向市生态环境局制发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整改,有力推动环保执法落实落细。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案过程中,中山一区检积极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变革,自主研发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企业恶意注销类案监督模型,进一步解析个案、梳理要素,实现类案治理、融合监督。在调查核实、分析研判、构建大数据类案监督模型的基础上,中山一区检还通过座谈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发出提示函、联签工作机制等多种形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市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论证,今年5月,中山一区检牵头邀请市第一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数局联合签订《中山市防范生态环境领域尚未完全履行罚没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恶意注销登记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与企业注销信息数据互通,防止被处罚主体通过恶意注销工商登记信息等方式逃避行政处罚,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难题。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