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月14日6时起,防汛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IV级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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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雨水情形势发展,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5月14日6时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毫不松懈地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科学研判风险,重点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等防御措施,强化道路坍塌点、山体滑坡点、水浸房屋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朱晖
◆三审: 向才志
◆素材来源:南方日报、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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