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广东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合编的《2021广东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公开发布。《年鉴》显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广东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比2019年增长5.2%,并首次突破4万元,达到41029元,超过全国水平近1万元,成为广东“六稳”“六保”工作成效的最好例证。
中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
从地区来看,《年鉴》显示,2020年,全省共有6个地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分别是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中山。
其中,深圳、广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6万元,在内地城市中仅次于上海和北京,分别排名全国第三、第四。
在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诸多因素中,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析,《年鉴》显示,这6个地市同时也是2020年广东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6个市。
从收入来源来看,工资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城市占比都在50%以上。工资性收入最高的6个城市同时也是收入前6的城市,充分证明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从2020年全省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广州、深圳以绝对实力霸榜。全省共有14个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6万元,其中广州占7个,深圳占5个,另外两个是珠海的香洲区和佛山的顺德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山位居全省第二
从城乡来看,2020年,广东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3元,增长7%,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0年的2.7降到2.5,但距离1.5的理想情况仍有差距。
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东莞、中山位居全省前二。全省有5个地市超过3万(深圳没有农村,不计入统计),分别是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珠海。
从收入结构分析来看,《年鉴》显示,东莞农村居民2020年的工资性收入高达32274.7元,稳居全省第一,超过排名第二的中山近7000元、排名第三的广州近1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约3倍。
综合起来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这5个地市,无一例外农民都有较高的工资性收入,均超过了2万元,这说明要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同样重要。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汪佳
◆二审:陈彦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南方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