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湾区“性价比”最高宜商城市!中山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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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司法局在官网公布“《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情况”。此次该局共收集到48条意见建议,内容涉及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执法监督等多个方面。

“这说明中山立法优化营商环境已形成社会共识,多部门拧成一股绳合力推进立法工作。”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表示,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提出我市建设湾区“性价比”最高的宜商城市,《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将从立法层面破除部门隔阂,巩固“中山经验”,为重振中山虎威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中山走在全省前列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作为2021年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由市司法局组织起草,这是中山第一部直接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的立法草案。据介绍,目前除了广州深圳今年已实施相关条例,中山市在逐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同时,“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也是今年中山市政协委员的一个重要提案。优化营商环境,为何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推进?“中山在多年的政务服务实践证明的优秀改革成果,例如企业代表制度、审批承诺制、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全城通办、共享用工等,亟待通过立法的形式及时固化下来。”市政协委员、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国雄说。

今年中山“两会”期间,唐国雄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对标广深最优营商环境,确保我市高质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的建议》。他建议中山全面梳理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势、短板、堵点、难点,在对标广深最优营商环境方面下大工夫,为中山在大湾区新一轮竞争完成“湾区枢纽 精品中山”建设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10月将开展立法协商,有望明年出台

据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彭翠莲介绍,在委托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相关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后,市司法局今年以来已开展3场调研,通过走访企业,与律师界和企业界政协委员座谈,组织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13个相关部门召开立法座谈会等方式,梳理分析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堵点和痛点,解决方式和措施,以期在《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中“对症下药”“靶向发力”。

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树立企业家信心、涉企政策制定、人才发展、土地政策等意见建议,对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据彭翠莲介绍,今年10月,市司法局将与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开展立法协商,最后还会对《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进行全面评估,再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据悉,《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望在明年5月出台,届时中山市将结合上位法做相应调整,并尽早出台《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推动营商环境“更上一层楼”

目前,市司法局已形成了《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具体有哪些亮点?据彭翠莲介绍,它共有五十八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监督执法、法治保障和附则共六章。其中,第二章“市场环境”围绕平等对待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对市场准入、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登记注销、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中山市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对统筹政务服务、就业服务、人才发展、电子证照、行政许可管理、减证便民、优化用地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招商引资、跨境贸易便利、优化税务服务、政策落实、政务诚信、政企沟通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编辑:汪佳 
◆二审:蓝运良 
◆三审: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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