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5年,中山规划供应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3660万平方米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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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住房发展与保障规划(2018-2035)》出炉,按照我市住房建设分阶段计划,2021-2025年,供应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约366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234万平方米,租赁住房约36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万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64万平方米。提供保障性住房共计1万套(万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00套,新增租赁补贴1500户,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8000套。使用住房用地约1220公顷,包括商品住房用地1078公顷,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约120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公顷,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用地约21公顷。

在中远期住房建设计划方面,也就是2026-2035年,规划供应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约701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6147万平方米,租赁住房682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8万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173万平方米。提供保障性住房共计2.7万套(万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50套,新增租赁补贴4050户,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约2.2万套。使用住房用地2337公顷,包括:商品住房用地2049公顷,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120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3公顷,人才安居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用地58公顷。

在住房建设区域布局和用地规划方面,我市将不断优化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和结构,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促进闲置和低效土地盘活。建设项目用地应严格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和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显著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等非商品住房用地在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重。在各年度的供地计划中,重点保障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住房的用地供应,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优先供应。

住房用地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发展战略方向和城市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做到“产城融合”,实现“职住平衡”。根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合理供应住房用地,优化住房用地布局。

另外,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布局,应体现与总体规划布局相符、配套先行以及社区融合的原则。保障性地块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发展战略方向和城市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实现保障性住房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保障性住房布局应体现区域均衡和职住平衡,保证保障性住房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达到相对均衡,满足保障人群的地缘、交通等要求,防止“大疏大密”的空间格局。

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应在公建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或靠近重点发展地区储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或在交通出行、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等方面得到改善的地区储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不足地区,应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选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按居住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使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品质得到保证的同时推进宜居社区的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空间布局模式,倡导与普通商品住房混合建设;注重住房保障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相结合,新建与存量利用并重,实现保障性住房布局的空间相对均衡,促进社区融合。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李丹丹
◆图+/记者 缪晓剑
◆编辑: 周振捷
◆二审: 张鹏
◆三审: 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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