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5月13日下午,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闫东平为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命陈福兴为中山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曾伟战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周俊峰为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郑海声为中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鲁罡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尹明的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尹春恒的中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曹富全的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有林的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吴建利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文军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编辑 袁凤云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陈浩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