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组织各镇街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步开展多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当天,城区交警大队以路检路查为主要方式,在中山四路、城南路、富华道、清溪路等重点路段设立6个执勤点及劝导点,聚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开展严查。针对轻微交通违法,执勤民警现场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当事人扫码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进一步强化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
板芙交警推行“视频巡检+定点设卡+铁骑流动”立体勤务模式,分区域明确整治重点。在G105国道、迎宾大道、板芙大道等镇区主干道及商圈区域,重点整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扰乱通行秩序行为;在板芙一中、湖州小学、深湾小学等校园周边道路,重点劝导纠正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此次行动中,板芙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06宗,发放宣传资料235份。
港口交警大队在惠泰百货对开路段、三友书店周边、沙港路与兴港路交汇处、万民汇红绿灯路口等关键点位开展整治,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行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80余份,劝导教育群众260人次。
坦洲交警则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及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在坦神北路、德溪路及全镇各校园周边区域开展集中行动。行动重点严查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同时采取“流动巡查”模式,实现重点路段全覆盖、全时段管控,确保整治无死角。
交警部门提醒,此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年底。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超员,出行时全程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林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