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称,中山交警近期在日常工作巡检查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协作单位服务网点存在违规行为,详情如下:
1.中山市客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中山市坦洲镇港龙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中山市松妍电动车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存在对电动自行车开展非法改装行为。
2.中山市驰耀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互联网登记上牌点、中山市小榄镇劲星电动自行车商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中山市坦洲镇建帮自行车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存在上传虚假发票行为。
根据《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对上述6家电动自行车协作单位服务网点作出取消登记业务权限的处理。
编辑 陈雪琴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