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有网友提问:“元旦节,中山城区的烟花燃放是怎么规定和管理?”,该提问已得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回复,具体如下: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印发《中山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规定明确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明确了本市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港口镇为禁放区域;其他镇为限放区域。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七(每日全天);(二)元宵节当日、清明节假期、端午节当日、中秋节当日、重阳节当日、冬至当日(每日上午九时至二十时)。更多详情可查看该规定。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