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会职工法学堂 | 下班就开会?打工人能拒绝吗?
栏目:推荐 来源: 中山工会 发布:2024-12-20

 

 

 

Hey,工友们!
是不是每次听到
“下班先别走,咱开个小会”
就感觉头皮发麻,心塞塞?
老板一声令下
加班成了日常
加班费却成了传说?
那打工人面对加班
能不能拒绝呢?

今天
中山工会职工法学堂的
普法小剧场《下班开会》
就可以给工友们解疑答惑啦
一起来认真学习吧!
 

 

划重点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用于模板制作。

 

编辑:卢志芬

供稿:黄宝

一审:卢志芬

二审:黄   薇

三审:曹康琳

来源:中山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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