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近2000宗!火炬开发区健全“公调对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江志涛 发布:2024-03-23

“我的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却被人刮花了。”近日,市民刘某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怡路一带访友,看到路边有公共停车位,将车停稳后便离开了。回来后却发现车身被利器刮花。经调查,发现是路边商铺负责人吴某所为。在派出所民警的前期教育及疏导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解决本次纠纷,民警便将案件移交驻张家边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先予调解处理。

据统计,自2019年10月开展“公调对接”以来,中山港司法所(前火炬区司法所)调解员共接待群众超5000人次,其中法律咨询案件764宗、调解案件1762宗,调解成功率达99%。

巧用“公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快速调解

调解员刘桂财接到上述案件后,向当事人双方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原来,在刘某停放好车辆离去后不久,吴某便用钥匙刮花了刘某的车,以示警告和不满。经定损,车辆维修费超过5000元。刘某要求吴某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吴某表示不同意:“我长期在这里经营,商铺门口车位应当优先由附近经营者使用,刘某长时间占用车位,严重影响了我出入和经营。我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更不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刘桂财先向当事人解释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表示,对于经济赔偿问题,可以通过定损协商的方式解决。经过调解员数小时的释法明理,吴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对于刘某的赔偿金额,吴某仍然不认可。于是,调解员便组织双方查看监控,经双方反复对比车身毁损痕迹,最终明确了车损的范围,确定责任比例。经过调解员长达两个小时的劝说,最终双方各让一步,以吴某向刘某补偿4000元,顺利解决本次财产损害纠纷。

探索矛盾调解新机制,下好基层治理“一盘棋”

“大量非警务警情给派出所工作带来不小压力。‘公调对接’不仅从前端消化了非警务警情,更在后端实现了‘案结事了’。”中山港司法所负责人抱着一摞厚厚的调解案卷说,上述案件从互不退让,到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在半天内解决,得益于火炬开发区健全完善“公调对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

“公调对接”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在行政调解中依托市司法局指导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调处民间纠纷的一种新机制。2019年,火炬开发区根据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印发的《中山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的指引,不断吸收创新调解经验,落实到调解制度革新进程,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山地域特色的调解经验。

△调解员正在为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受访者供图

“派出所负责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并指定专职民警负责与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对接工作,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司法所负责派驻专业调解员、开展法治宣传等。”中山港司法所负责人介绍,针对火炬开发区民商事纠纷多发、复杂等特点,“公调对接”项目在全区三个派出所全面推进“派驻式”对接方式,由中山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律师事务所向每个派出所的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及专职律师作为兼职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以及法律援助等,基本形成“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调解模式。

同时,派出所也在不断健全委托对接和纠纷移送机制。张家边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由110接警、群众报案等方式汇集到派出所的纠纷警情,由派出所民警先期出现场、记笔录、固定相关证据,对能现场调处的尽量予以现场化解。现场未能调解的,由接案民警甄别,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做好登记后移交驻所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不适合调解或法律法规规定由专门机关解决的,告知当事人或移交到相关部门解决。“调解过的纠纷,我们也有专职民警和人民调解员负责跟进回访、反馈,确保矛盾纠纷切实妥善解决。”


编辑 黄靖怡  二审 隋胜伟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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