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里擅设冷库,拆
栏目:推荐 来源: 发布:2022-08-17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近日,板芙镇消防救援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和湖洲村委会联合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某自建房一层违规建设冷库,二三层违规住人,存在较大火灾隐患。

检查组在该镇湖洲村检查室发现,某自建房一层违规建设冷库,二三层违规住人,存在较大火灾隐患。根据国家《冷库设计规范》规定,冷库库址应当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冷库与其下风侧居住区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300米, 与其他方位的居住区防护距离不宜小于150米。居民自建房更是属于环境敏感区,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在自建房内建设冷冻库等设施。联合检查组当场下发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该冷库设置在居民自建房的第一层,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与相邻住宅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大功率制冷设备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用于隔热保温的聚氨酯发泡材料裸露,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该住宅和相邻住宅住宿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此,联合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自建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责令冷库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违建冷库。

据悉,板芙镇消防救援局、综合执法局、镇急管理局及有关村(社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今年共排查自建房3920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当场整改120家,责令限期整改80家,消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家。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黎旭升  通讯员  梁耀洋
◆图: 通讯员
◆编辑: 黎旭升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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