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山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国第四!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1-01-15

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1月-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山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4位,比2019年上升了10位,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4位。

榜单显示,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2020年度1月-12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20为:海口市、拉萨市、舟山市、厦门市、黄山市、深圳市、丽水市、福州市、惠州市、贵阳市、珠海市、雅安市、台州市、中山市、肇庆市、昆明市、南宁市、遂宁市、张家口市和东莞市,其中中山排名第14位,同比上升10位;在2020年1月-12月空气改善幅度排名前20位城市中,中山排名第4位,仅次于肇庆、东莞、佛山三座城市。

绿色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为了天更蓝、气更净,为了让市民拥有更多的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过去一年来,中山市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成立了蓝天保卫战总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举措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启动9次污染天气管控工作,共出动超7万多人次组织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咬定“蓝天”目标不放松,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为“中山蓝”保驾护航,为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拓展更多绿色空间。

中山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显著提升。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中山PM2.5改善幅度全省第3,臭氧改善幅度全省第2。PM2.5、PM10、NO2、SO2、CO年统计浓度五项指标均达到近六年最低。2020年中山空气质量等级为优天数达211天,为近六年最好水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优良天数合计330天,比2019年净增42天,是近4年来的最好水平。根据2020年9月印发的《中山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规划》,2020年中山市优良天数比例顺利达标,累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全省第4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国168重点城市年度排名第14,上升了10位,蓝天保卫战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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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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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沙玉兰 
◆二审: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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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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