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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南头镇疫情期间应急保供工作,10月13日,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镇域道路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期间民生、防疫、应急等车辆办理通行证范围和申请方式的相关事宜发布公告,详情如下:
一、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审批范围:
1.关键产业链生产物料运输车辆;
2.应急物资运输车辆;
3.电、油等运转保障车辆;
4.粮油储备及生产厂家粮油运输车辆;
5.银行运钞车。
联系电话:0760-23380726
二、城管住建局审批范围:
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
联系电话:0760-23380612
三、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审批范围:
基本生活物资运输车辆。
联系电话:0760-23380599
四、教体文旅局审批范围:
学校食堂食材运输车辆和校巴。
联系电话:0760-23380137
五、广济医院审批范围:
需规律性治疗的肿瘤化疗、血液透析患者,危急重症患者、孕妇、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
联系电话:23113633-3100
填报方式
1.线上申报:企业/个人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申请。
2.线下申报:到各社区申报。
申报所需材料
企业:
1.司机、车辆电子照片;
2.司机粤康码(24小时核酸)、行程卡截图;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
1.个人电子照片;
2.本人粤康码(24小时核酸)、行程卡截图;
3.证明材料(就医、奔丧)。
注: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拍好照片,以便上传。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