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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6日下午举行的中山市特聘人才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副局长肖田野介绍了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政策相关情况。
▲肖田野
肖田野介绍,本次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对象范围主要包括重点科研平台和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其中,重点科研平台是指与市政府、市科技局签订共建协议的科研型重大人才载体平台,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市政府层面引进的,例如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等;另一个是市科技局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引进的高校在中山设立的科研平台,如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在中山设立的研究院或创新中心。
肖田野表示,根据全市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安排,高新技术企业里的研发人员统一归口到企业领域申报特聘人才,因此没有将其纳入科技创新领域。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江慎诺 记者 黄凡
◆图:记者 缪晓剑
◆编辑:曾淑花
◆二审:朱晖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