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小榄镇纪委发布消息称,小榄镇北区社区党委原书记袁瑞仪、居委会原主任梁永标等人严重违纪被查处。
日前,小榄镇纪委对小榄镇北区社区党委原书记袁瑞仪、居委会原主任梁永标等人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小榄镇北区社区明知李某辉租赁社区农保地违法进行非农建设并违规转租他人后,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未及时予以制止。在国土部门依法查处和拆除上述违建过程中,北区社区顶替李某辉接受行政处罚缴纳罚金;在无任何依据且未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向李某辉作出巨额补偿,致使集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时任北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违反工作纪律,未严格履行集体资产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明知上述决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仍违规决策同意向违建租户支付拆迁补偿,造成集体重大经济损失。时任社区党委书记袁瑞仪、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梁永标对此均负主要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小榄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袁瑞仪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鉴于其无党内职务,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撤职处分,管理岗位等级由九级降为十级;决定给予梁永标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无党内职务,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处分。
对上述违规决策持赞成意见的社区两委成员陈添来、梁赚泉、麦欢成、李健宜等人,及监督不力的社区纪委书记崔浩坚,小榄镇纪委将依纪严肃处理。
袁瑞仪简历
袁瑞仪,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本科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8月起,在小榄镇下基区、菊城社区工作。2005年3月起,小榄镇新市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2010年3月起,小榄镇创业就业办公室主任;2011年1月起,小榄镇北区社区党委书记;2014年5月起,小榄镇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7年3月起,小榄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小榄镇卫生监督所副所长;2020年4月起,小榄镇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综合管理岗位九级)。
梁永标简历
梁永标,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广东中山人,高中文化,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起,在小榄横门围垦工作;1976年起,在小榄北区十队务农;1979年3月起,小榄福兴七村生产队队长;1983年起,小榄福兴管理区主任、副书记;2001年至2014年3月,小榄镇北区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主任;2014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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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编辑:唐益
◆编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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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严查到底
履职不尽责,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