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油罐车起火事故追踪:涉事企业被罚,司机被刑拘!

中山日报 2020-04-22 推荐

大家还记得3月22日发生的油罐车侧翻起火的交通事故吗?

当天上午9时许,广深高速宝安段K82+600处发生一起油罐车侧翻交通事故,油罐内汽油发生泄漏并引发火灾事故,事故车辆所属单位是位于中山南区的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组织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3月23日、25日,对涉事企业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3月26日,交通运输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专家巡查。

■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4月4日,名下有营运车辆84辆,其中牵引车35辆、挂车48辆、厢式货车1辆,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

肇事车辆基本情况

粤T4**2号牵引车登记车主为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实际所有人为广东泗喜能源有限公司。近三年,该车共有交通违法记录9条(包含4条非现场违法记录和5条现场违法记录),均已处理完毕。

粤T3**2挂登记车主为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近三年,该挂车共有两条非现场违法信息记录,均已处理完毕。    

粤T4**2号牵引车和粤T3**2挂车属挂靠经营车辆。

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

肇事车辆驾驶人:范某,准驾车型为A2D,有效期至2026年1月14日,近三年,有两宗交通违法信息记录,均已处理完毕。范某于2019年11月20日入职广州穗珠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3月11日正式离职。

综合各方面检查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主要实际控制人未取得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资格证。

企业未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

车辆技术管理不到位。

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倒查和处理情况

针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对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由交通运输部门对广东凯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给予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车辆分两批停运整顿,每批停运整顿为期7天,整顿期间车辆道路运输证上交南区交通分局。

3、立即清理公司现有的3台挂靠车辆。

4、公司人车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5、落实专职动态监控人员和监控台账记录,及时处理动态监控报警。

6、完成新停车场警示标志和设施并投入使用。

7、及时处理运输车辆违章,防止年审过期。

8、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台账档案。

9、对新入职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注册登记,督促其参加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始发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此外,深圳交警发布消息:经一系列调查取证,油罐车司机范某、随车押运员赵某圣存在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4月21日晚,犯罪嫌疑人范某、赵某圣已被送往深圳市第四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此次事故,让以身犯法的重点车辆运营企业敲响警钟!为进一步加强防范交通安全隐患,市安委办联合市道安办推出四大动作,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

1、成立检查组科技手段从严打击

在今月上旬,成立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副处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以“镇区全面检查、市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4月起,市交通运输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所有“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充分利用“警务法眼”、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从严打击隐患车辆,并督促车主、驾驶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2、GPS+企业画像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应用“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与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加快推进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建设和源头企业视频共享工作,全面推广“两客一危”企业“企业画像”工作方法,实现每月企业信息采集报送率、推送率、隐患整改率均达100%的目标。

3、日夜查控张开安全隐患“防御网”

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干公路的巡逻管控,并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以及国省道等主干道路采取设卡与机动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周末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4、宣传教育牵头曝光五大行为

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制订重点人、车、路、企的日常宣传教育、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安全提示、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安全警示等规范指引,主动牵头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为,通过媒体舆论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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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振捷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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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麦麦 (2020-04-23):
安全生产就是要日防夜防。
(2020-04-22):
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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