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用药成本,“港澳药械通”相关药械纳入“博爱康”保障范围
栏目:要闻 来源:中山+ 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发布:2022-09-30
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记者9月30日获悉,为降低市民使用“港澳药械通”引入药品的成本,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多方协商沟通,9月起,使用“港澳药械通”批准药品、医疗器械的中山市民可申请“博爱康”的用药保障赔付。

“博爱康”是中山市政府推动的在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基础上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于2022年2月正式上线。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只要按规定缴纳“博爱康”的保费后,即可享受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自付医疗费用、目录内自费医疗费用、住院目录外合规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罕见病门诊自费用药及1型糖尿病自费耗材等保障。

据悉,“博爱康”已投保超70万人,占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的23.6%,参保率排名全省第三,保费收入共1.26亿元。截至8月31日,“博爱康”已赔付超2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超4000万元,最高赔付金额35.75万元,平均减轻医保报销后个人费用负担比例达39%,预计全年赔付额约为1.11亿元。

“港澳药械通”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确定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2021年8月27日,“港澳药械通”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正式落地,首批指定医疗机构共有5家,分别在广州、深圳、珠海和中山4个城市。

据了解,中山陈星海医院是“港澳药械通”政策首批落地医院,2021年12月31日获得了全省首张批件,国际抗癌新药“劳拉替尼”获批在该院使用,至今已有7个药品和1个医疗器械获得批准使用。

由于“港澳药械通”引入的药品多为国际创新药械,价格昂贵,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为推动“港澳药械通”和“博爱康”两项惠民政策有机结合,共同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的用药用械保障,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与陈星海医院和中国人寿中山分公司等“博爱康”承保单位沟通探讨,成功将“港澳药械通”批准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纳入到“博爱康”保障范围。


编辑  汪佳 二审 陈彦  三审 程明盛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中山启动防汛(防暴雨)III级应急响应
原创 17633人浏览   202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