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观察⑤丨中山启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白名单制度,首批6家机构入选
栏目:要闻 来源:中山+ 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发布: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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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会议,公布了中山首批6家入选生态环境监测单位白名单的检(监)测机构。入选白名单意味着将成为企业优先考虑和选择的第三方检(监)测机构。

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激励监测单位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期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白名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符合《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中环规字〔2021〕5号)第三条“监测单位”定义,自愿开展信息采集并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报送相关信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可参加中山市监测单位白名单评定。

据介绍,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报送的业务信息量应达到一定规模以上(原则上不少于150份每季度),方可纳入白名单评定范围。若申报单位存在因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不纳入白名单评定范围。经过审批,首批入选白名单的机构为广东利诚、中山华测、广东中鑫、中山中能、广东贝源、京诚检测。

“白名单制度是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的一个探索,也是柔性执法的体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白名单制度探索以严格监管和正面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树立守法、诚信理念,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引导企业自觉自律,守法生产。并通过鼓励企业优先考虑和选择“监测单位白名单”中的检(监)测机构,以此引导行业的正确发展。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技术力量对意向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协助检测机构提升技术、优化服务。

据了解,白名单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定期负责更新。在白名单公布期间内,如果监测单位存在经查实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不按技术规范实施监测导致数据失实等行为并被实施处罚的,将被撤销白名单评定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纳入白名单评定范围。


编辑  陈彦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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