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00万元!中山为外商投资企业“送福利”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2-05-17
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5月16日,中山市商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目的在于全力稳定外资存量、促进增量,千方百计稳住外资基本盘,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细则》指出,项目资金奖励对象为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2000万元。

《细则》明确了项目资金奖励范围及标准:

自2022年起,对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额500万美元及以上(仅限货币出资,下同)的外商投资企业,按三个标准给予财政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金额2000万美元及以上,按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的2%给予支持,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金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少于2000万美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的1.5%给予支持;实缴注册资本金额500万美元及以上、少于1000万美元的,按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的1%给予支持。

据悉,为推动中山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市政府于2018年出台《中山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并设立了“外商投资奖励项目”专项资金作为配套扶持资金,纳入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市商务局据此印发了《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商投资奖励项目)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强化重大外资项目支持保障”。

几年来,相关政策对我市利用外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外资决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细则》得以再次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要求。

市商务局统计数据显示,1-3月,全市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78个,同比下降47.3%,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186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4%,可见新批项目质量更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中山市场主体发展态势日趋良好,各类市场主体增速持续加快,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54万户,以3月为例,全市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14014户,同比增长52.67%。其中,国有和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同比分别增长30.16%、37.50%、21%和75.15%,国有和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更是呈现跨越式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31.34%和156.69%。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刘璐琦
◆编辑:王欣琳 
◆二审:陈彦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中山人都在“卷”英语,因为......
推荐 9753人浏览   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