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截止,翠亨新区向社会公开招募“民间河长”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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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河长制工作,引导民间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7月8日,中山市翠亨新区发布启事,公开招募一批“民间河长”。

“民间河长”是指由政府招募的,遵守护水、治水法律法规,热心河湖管理保护,发挥河湖管理保护宣传员、巡查员、监督员、示范员作用的民间志愿者。

成为“民间河长”,需满足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自然人;居住或工作在有关河涌附近,具备经常巡查河流的便利条件,有时间开展巡河、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等工作。

经过自愿报名或推荐、遴选、审定程序,由招募地河长办颁发“民间河长”证书。聘期一般为1年。

“民间河长”需发挥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员,义务宣传河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河道保护和污水治理工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巡查员,义务巡查河流,向河长反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损坏河道环境和河水污染的有关问题等工作职责。

据了解,民间河长”是志愿者,无报酬。各级对成绩突出的优秀“民间河长”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招募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止。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谭华健 通讯员 龙诗萍
◆编辑:唐益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终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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