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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山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日前中山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该镇下南村小榄水道大丰取水口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某水泥厂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介绍,早前港口镇执法人员对照相关问题清单,多次要求事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该事主在限定时间内拒不拆除。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自4月29日起,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聘请第三方日夜赶工,动用多台重型机械对该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据悉,本次行动共拆除简易棚387.6平方米、锌铁棚375平方米、铁围栏221平方米、龙门吊1个,水泥槽罐1个,清理场内水泥地面600平方米。接下来,港口镇将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境问题专项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用水安全。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陈雪琴 通讯员 谢圆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唐益
◆二审:彭晓剑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