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泥头车“带泥上路”,司机各罚3000元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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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必有所应。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动真格”紧密联系在一起,近日查处两起泥头车未作覆盖、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

5月3日下午4点多钟,该局执法人员在沙朗广丰大道奥园路段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驾驶一辆湘D77495轻型自卸泥头车行驶中,车斗外面很脏没有清洗,没有采取密闭措施,导致泥土撒落满地,严重污染路面。

5月5日上午9点多钟,该局执法人员在中山一路岐江公园旁边发现当事人姜某某驾驶一辆湘E7J491轻型自卸泥头车未按要求覆盖,导致淤泥遗漏污染路面。

上述两宗泥头车污染案件中,当事人李某某、姜某某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4款,决定对李某某、姜某某各罚3000元。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图/通讯员 明廷岳 林屯 
◆编辑:唐益 
◆二审:韦多加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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