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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记者获悉,中山市司法局近日印发《中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创新基层治理。
方案明确了创建项目的范围、内容和主要程序。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3个步骤,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各镇街司法所认真开展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本次创建工作以特色服务项目为切入点,通过“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企”形式,打造一批“建设好、服务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四好”社区法律顾问先进典型。
市司法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司法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示范项目;年底按验收标准对确定的示范项目进行验收;对示范效果明显、可复制性强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曾淑花 实习生 陈颖沁
◆二审:张鹏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