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石岐公证处办理了一宗特殊的继承权公证。四川人小李毕业后在中山工作和生活,父母也随他来到中山居住。小李未婚未育,近日不幸因发生意外离世。但是其父母在继承遗产中遇到了难题。经石岐公证处多方核查,最终助两位老人拿到了继承权公证书。
小李意外离世后,小李父母向石岐公证处提供了孩子死亡证、火化证、户口簿、财产权属凭证等证明材料,用于确认小李的死亡事实、继承人及遗产的范围。但是,小李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四川省,在中山市无人事档案,小李的法定继承人在中山市无法核实。
在初步审查材料的过程中,公证人员还发现小李去世时已有32岁,完全达到适婚适育年龄,因此必须严格核查清楚小李的婚姻子女情况,避免遗漏继承人,引起家庭矛盾,增加诉讼负担,影响社会和谐。那么如何核实小李的父母、婚姻、子女情况也就成为这宗案件的重点和难点。
考虑到小李的父母长期居住在中山市,且年纪较大,加上疫情关系不便来回跑动,石岐公证处采取委托异地公证处代为核实的方式解决这宗继承案件的核查难点。
石岐公证处在受理案件后马上与四川省简阳市公证处取得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大致情况后发函至四川省简阳市公证处,委托四川省简阳市公证处对小李的父母、婚姻、子女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确定小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四川省简阳市公证处收到委托调查函后,迅速组织公证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回函反馈核实情况,助力申请人顺利拿到继承权公证书。
石岐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其他地区公证处的合作,协助外地户籍群众办理本地财产的继承公证,通过公证员“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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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编辑:唐益
◆二审:蓝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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